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批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1月12日至2026年1月19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 0932-4863303 传真:0932-4863303 通讯地址:漳县行政服务中心环保窗口 邮编:748300 序号 | 项 目 名 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 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漳县甘滩寺水库水资源高效利用工程(二期-水厂工程) | 甘肃省定西市漳金钟镇苏油沟村 | 漳县水务投资有限公司 | 西部(甘肃)生态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 项目位于甘肃省定西市漳县金钟镇苏油沟村,在甘滩寺水库管理区的预留用地建设净水厂,总占地面积约33.72亩,建设内容包括净水车间、清水池、排泥水调节池、反冲洗废水回用水池、污泥浓缩间、污泥脱水间、消防泵房、变配电室等生产建(构)筑物,为漳县大草滩镇、金钟镇、三岔镇、武阳镇、殪虎桥镇、盐井镇、武当乡等7乡镇35个行政村214个自然村的居民生活、饲养畜禽及生产等用水供水,设计日供水规模7800 m3。项目总投资为8835.21万元,环保投资为55.29万元,占总投资的0.63%。 | 项目建设期和运营期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生态环境防治措施:项目施工期加强施工人员的宣传教育,严格控制施工扰动范围,施工材料堆场设置防雨遮雨设施;避开暴雨期施工,落实好水土流失的措施,尽量做到临时占地一边施工一边恢复,尽快将施工扰动面恢复至原地貌。提高野生动物保护意识,优化施工方案,合理安排高噪声作业时序,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减少施工对野生动物的影响。运营期工作人员日常活动应限制在占地范围内,严禁越界活动,确保红线区生态系统结构和功能的完整,维持生物多样性,保持水土。 2、大气环境防治措施:施工期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抑尘措施,有效的降低施工扬尘对大气环境的影响。项目运营期食堂油烟加装油烟净化装置,使排放浓度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 18483-2001)2.0 mg/m3的小型排放限值要求。每日对进水及出水水质进行监测,根据水质情况添加药剂及消毒剂,避免药剂过量导致污泥产生异味,污泥暂存于污泥脱水间,不露天堆放,日产日清,及时清运,降低恶臭产生量。 3、水环境防治措施:施工期生产废水收集后沉淀回用不外排,洗漱废水厂区泼洒抑尘,生活污水依托防渗旱厕,定期清掏用于有机肥生产。严禁在苏油沟清洗施工机械设备,严禁将施工废水排入苏油沟沟道内,严禁施工阶段占用苏油沟河道。运营期纯水制备浓水用于厂区及进厂道路洒水抑尘;次氯酸钠发生器清洗废水、化验室废水及生活污水产生量较小,且废水水质成分简单,依托管理楼化粪池处理,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三级标准后,定期拉运至金钟镇寨子川村污水处理站处理。次氯酸钠成品储罐周边设置容积不小于储罐容积(10 m3)的围堰,避免污染土壤和地下水环境。 4、声环境防治措施:施工期选用低噪声生产机械设备和施工工艺,定期做好维护和保养,同时做好机械施工人员的防护措施,使噪声排放达到《建筑施工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25)的标准规定。运营期选用符合国家标准的低噪声、低能耗的生产设备,并通过合理布局、减震、厂房厂界围墙隔声等措施,使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1类标准。 5、固废防治措施: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施工期建筑垃圾可回收的集中收集后回用,不可回收的按要求妥善处置,不得随意乱丢弃。运营期脱水后的污泥及时送至生活垃圾填埋场填埋处理,净水车间产生的废滤料由厂家回收;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l8597-2023)要求设计建设3 m2危险废物暂存点一处,次氯酸钠发生器、化验室、维修机械设备产生的危险废物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点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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