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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内容
留言标题 遭受自然灾害后是否有补贴
留言编号 ZXSJ20181100007
留言内容 尊敬的领导,您好: 我是一名刚毕业的学生,由于七月初的暴雨导致我家的正房被冲踏,由于供我和哥哥上学,家里欠了很多外债,现在房子踏了我和哥哥回家都没地方住。我想咨询一下遭受自然灾害后是否有补贴?
留言时间 2018-07-16 16:14:26
办理状态 办理完毕
处理回复
答复内容

网友

您好!7月16日,您在信箱中留言反映的自然灾害补贴问题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今年以来,全县从6月20日开始出现持续强降雨,金钟镇同样受到暴洪灾害,经调查:刘丽丽家中4口人,户主刘学义,农户类别为其他农户,家中现有安全住房2座60平方米,其中一座为2014年灾后重建房屋,享受政府补贴4万元。在今年强降雨过程中,致使大石门村李家沟社刘丽丽家1座35平方米的住房倒塌,根据国家及省市对恢复重建的指示精神,已享受过灾后重建补贴的农户,且有安全住房的,不能享受今年恢复重建补贴。

金钟镇人民政府   

2018年7月21日

 


受理部门 定西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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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县书记信箱
  • 开始

    2018-07-21 16:16:52

  • 漳县政府办公室办理

    2018-07-21 16:19:20

  • 结束

    2018-07-21 16:19:20